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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付朱安国御笔回奏淳熙十二年二月 南宋 · 周必大
 出处:全宋文卷五○六八、《奉诏录》卷三 创作地点:浙江省杭州市
臣伏准御笔,付下朱安国文字,并圣训谆谆,形于亲札,既欲开释言者之惑,又将保全立功之人。
不鄙下臣,详看。
大公至正,毋固毋我,甚盛之德,孰不叹服?
安国察章谆谆,专指言延玺杀降而已,臣窃听众论,或以其说为过,或以其说为然。
盖由在朝之士无由尽见本末,安国所以谓有过无功。
今若遽颁以功掩过之诏,则恐安国未喻深指,弹文继上,却难区处。
臣意欲以其二章下具析,必能铺陈本末以解众疑。
如此则既彰陛下听言之公,亦不失好生之意。
玺之被赏,亦可安矣。
或此说未当,则节假以前陈贾合对,望以札示曲折,与商量,令宣谕安国,庶几泯然无迹,事体甚顺。
臣既蒙圣问,辄贡愚衷。
倘或不然,更俟进止。
所有御批不敢辄留,谨同缴进。
伏乞睿照。